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规定: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填报。

3、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此申报表第2、3、4行没有关联的勾稽关系,只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实际利润额”填报。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因此,第3行“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